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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洪秀全广西创教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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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道光十七年(1837年),广州城的科举考场外,23岁的洪秀全看着榜单,并没有找到自己的名字,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落榜。这位来自广东花县(今广州市花都区)的农家子弟,自16岁起便投身科举,却连最低阶的秀才都未曾考取。当他失魂落魄地走在街头,一位身着长衫的传教士递来一本薄薄的小册子——《劝世良言》。彼时的洪秀全不会想到,这本由英国传教士梁发编写的基督教布道书,将彻底改写他的人生,更掀起一场席卷半个中国的惊天巨浪。
    nbsp洪秀全(1814—1864)本名洪火秀,出生于花县福源水村一个客家农民家庭。客家先民因战乱南迁,在岭南形成独特社群,既受中原文化熏陶,又因身份特殊而多有抗争意识。洪秀全自幼“聪慧异常,七岁入塾读书,五六年间即能熟诵四书五经”(《太平天国起义记》),家人对他寄予厚望,盼其考取功名“光宗耀祖,改变家境”。
    nbsp然而,科举之路对洪秀全而言,是一场漫长的折磨。从16岁到31岁,他四次赴广州应试,均名落孙山。道光十七年(1837年)第三次落榜后,洪秀全“悲愤交加,一病不起”,高烧中竟出现离奇幻觉:他看见“一位金发皂袍的老者”赐他一把“斩妖剑”,命他“下凡除妖,拯救世人”;又有一中年男子与他并肩作战,自称是他的“兄长”。这场持续40多天的“异梦”,成为他日后神化自我的重要依据。
    nbsp病愈后,洪秀全依旧重拾书本,于道光二十三年(1843年)第四次赴考,结果再次落第。这次失败彻底击碎了他的科举梦。回到家中,他偶然翻出七年前那本被束之高阁的《劝世良言》,“潜心研读,恍然大悟”:书中所讲的“上帝”,不正是梦中那位金发老者?“耶稣基督”便是梦中的“兄长”;而世间的贪官污吏、地主劣绅,皆是“妖魔”。他据此认定,自己是“上帝次子,耶稣之弟,受天命下凡诛妖”。
    nbsp这种认知的转变,本质上是传统士人在科举制度下绝望后的思想突围。洪秀全将儒家“大同世界”的理想、农民“均贫富”的诉求与基督教“平等”“博爱”的教义杂糅,创造出一套独特的信仰体系。他砸毁家中的孔子牌位,宣称“孔孟之书,皆为妖言”,与传统儒学彻底决裂。
    nbsp单凭个人感悟,难以成势。洪秀全的同乡冯云山(1815—1852),成为将信仰转化为组织力量的关键人物。冯云山是洪秀全的“同窗契友”,“自幼饱读诗书,却不屑科举,性喜结交天下豪杰”(《桂平县志》)。他最早接受洪秀全的“拜上帝”之说,两人于道光二十四年(1844年)结伴前往广西传教。
    nbsp广西地处西南边陲,山高林密,民族杂居,向来是清廷统治的薄弱地区。当地“土客矛盾”尖锐(土着与客家争夺资源),加上官府盘剥、灾荒连年,“民不聊生,怨声载道”。洪秀全与冯云山先到贵县,后因“收效甚微”分道扬镳——洪秀全返回花县着书立说,冯云山则深入桂平县紫荆山。
    nbsp紫荆山是“万山丛薄,林菁茂密”的山区(《浔州府志》),聚居着大量以烧炭、耕山为生的贫苦农民。冯云山“脱下长衫,换上短褂,与烧炭工同吃同住”,白天劳作,夜晚“以歌代言,宣讲拜上帝教义”。他编唱通俗易懂的歌谣:“上帝原来是老亲,水源木本急寻真;量宽异国皆同国,心好天人亦世人”(《太平天国歌谣集》),将抽象的信仰转化为底层民众能理解的语言。
    nbsp在冯云山的努力下,紫荆山逐渐形成以烧炭工杨秀清、贫农萧朝贵为核心的信徒群体。至道光二十七年(1847年),拜上帝会成员已达数千人。当洪秀全重返紫荆山时,看到“信徒云集,皆呼其为‘洪先生”,才真正意识到冯云山已为他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。
    nbsp洪秀全在花县期间,完成了《原道

第40章 洪秀全广西创教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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