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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0章 轻松狩猎鸵鸟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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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p;  鸵鸟发出痛苦的大叫。
    一击得手,刘畅快速拔出獠牙,拉开和鸵鸟的距离。
    鸵鸟用单根脚趾站立,另外一只脚趾血淋淋,疼的它不敢落在地上。
    另外一只鸵鸟吓了一跳,恐惧刘畅的可怕战斗力,又想保护受伤的鸵鸟首领,陷入两难中。
    ‘果然好杀。
    刘畅嘴角咧开,露出一丝狞笑。
    他猛的提速,朝着鸵鸟冲去。
    鸵鸟发出惊慌的呜呜声,想要逃跑。
    但脚趾被洞穿,别说逃跑,就算轻轻落在地上站立,都让它犹如割肉一般疼痛。
    单脚趾站立的鸵鸟,在刘畅眼里和一大块肉没有区别。
    他径直冲到鸵鸟侧方,再次甩头。
    獠牙洞穿鸵鸟仅剩的一只好脚趾。
    两只脚趾被洞穿,鸵鸟倒在地上,发出痛苦的嚎叫。
    另外一只鸵鸟直接崩溃了,转身逃跑。
    正合刘畅的心意。
    他已经收获了一只鸵鸟,击杀另外一只,对他来说没有意义。
    不如作为储备粮先放着。
    看着地上痛苦不已的鸵鸟,刘畅心善,见不得它太过痛苦,上前想要给鸵鸟提供帮助。
    没想到鸵鸟不识好歹,强行提起脑袋,想要攻击刘畅。
    啊哒!
    刘畅一记飞踢,蹄子踢在鸵鸟粗壮的喉咙上。
    鸵鸟脑袋倒在地上,连呜呜声都发不出来。
    ‘忍一忍,很快的。
    刘畅哼哼两声,獠牙刺入鸵鸟的喉咙。
    鸵鸟呼吸困难,身躯不自觉的挣扎,抽搐,很快失去声息。
    刘畅嘴里叼着鸵小宝,獠牙上挂着鸵鸟的颈脖,寻找附近的洞穴。
    他不可能拖着两百多斤的鸵鸟跑六十多公里回去,那样太累了,而且路上不安全。
    旱季末期,野狗群,鬣狗群,狮群都在疯狂寻找食物。
    一头两百多斤重的鸵鸟,足以让食肉族群豁出身家性命和他血战到底。
    刘畅倒不怕它们,主要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。
    寻觅了七八分钟,刘畅找到一处洞穴,拖着成年鸵鸟进入洞穴内。
    先从鸵小宝吃起。
    鸵小宝看着小,实际上也有三十多斤的体重。
    足够刘畅饱腹一顿。
    至于身躯庞大的成年鸵鸟,刘畅慢慢吃就是。
    甚至他想着把自己的短刀取来,把鸵鸟切成一块块的肉,分三四次运回去。
    想了想,刘畅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。
    六十多公里太远了。
    跑一趟得一个小时出头,来回一趟就是两个小时。
    而且接下来他还得狩猎鸵鸟族群,不如直接使用这个临时洞穴,等鸵鸟肉吃完,旱季也该结束了。
    下午时候,刘畅啃食了一顿鸵鸟肉,随后他把洞穴用枯黄的杂草盖住。
    回去族群那边。
    接下来好几天,刘畅都在两边洞穴之间往返。
    早上进食之后,他便在地面上练习功法,中午在临时洞穴中休息。
    回族群之前,再吃一顿。
    让自己进食和练功的效率最高。
    一周时间充实的流失。
    刘畅拖着鸵鸟残骸走出洞穴,走了五六百米才丢在地上。
    那个临时洞穴他还有用,不想把残骸丢在边上,引来食腐动物。
    沿着记忆中标记的位置,刘畅怀着激动的心情,来到鸵鸟之前活动的区域。喜欢草原装杯如风,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:

第140章 轻松狩猎鸵鸟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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