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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 草原顶尖狩猎高手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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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和大号皮鞋的一战,是刘畅踏出族群洞穴后,最为酣畅快意,收获最大的一战。
    回忆战斗场景,刘畅第一印象是艰难。
    实在是太难了。
    他从来没碰见如同大号皮鞋一般难缠的对手。
    足足五百斤的体重,是自己的三倍。
    庞大的体型差距,让刘畅的蹄子猛蹬和背部铁山靠两项战斗技能失效。
    唯一能打出有效攻击的方式就是獠牙穿刺。
    但獠牙穿刺有个不方便的点。
    遇到大型动物,獠牙穿刺进入对方身体再拔出来,哪怕刘畅动作再快,也需要时间。
    这个时间足够攻击速度极快的动物,凭借狩猎本能打出凶猛的反击。
    例如皮鞋的扭头撕咬。
    打到这个地步,刘畅更多的是依靠身体本能反应去战斗。
    当他刺中皮鞋老六后,不需要扭头去看皮鞋下一步的动作,直接施展飞蓬步逃遁即可。
    一旦他扭头去看皮鞋,迎接他的将是皮鞋的血盆大口。
    好在他很快将潜能爆发赋予他的五感提升,以及飞蓬步灵活的步伐结合在一起,打出了极为流畅的进攻。
    真可谓是在刀尖上跳舞。
    稍有不慎,难免被刀尖所伤。
    第二感觉是爽。
    单对单挑翻五百斤重的皮鞋老六,刘畅心里有种无法言喻的爽。
    这种感觉比万军丛中取野狗女王狗命更爽。
    论战绩,他或许还称不上草原第一巴图鲁,但绝对能跻身草原顶尖猎手之一。
    五百斤的皮鞋老六,那是连狮群都难以狩猎成功的庞然大物。
    命丧他手。
    击杀强有力的对手,是确认自身实力最有效的标注
    刘畅实实在在感受到,自己确实拥有非常强悍的实力。
    至于收获。
    他获得了皮鞋老六的身躯,自己接下来一周多时间的肉食供应有了保障。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他的飞蓬步有了一个很大的突破。
    不再拘泥于一二三四步的呆板,有了几分融会贯通的架势。
    锻炼两个小时后,刘畅躺在地上休息。
    飞蓬步已经练到第十四步,又遇到了阶段性困难。
    刘畅现在反倒不着急了。
    他如今掌握的飞蓬步,已经足够他对敌。
    二来对于飞蓬步两步一个坎的练习状态,刘畅已经有了心理准备。
    遇到了困难,慢慢练就是。
    接下来好几天,刘畅白天前往北边的洞穴练习飞蓬步,饿了就去河流边上吃皮鞋肉,晚上则跑回族群洞穴休息。
    去河流的路上,需要跑出十多公里的路程,足够他了解草原上最新的环境状态。
    遇到蹄兔或者田鼠,则额外加个餐。
    等他能扛起大号皮鞋老六小碎步跑的时候,刘畅把大号皮鞋扛回自己北边的洞穴。
    一周时间一晃而过。
    刘畅从洞穴中出来,嘴里叼着大号皮鞋老六的残骸,朝着自己选定的乱葬岗走去。
    他低估了自己的饭量。
    一具五百斤的皮鞋老六,出肉一百八十斤,刘畅一周就吃完了。
    食量大增也与他身躯快速成长有关,刘畅的体重正朝着一百六十斤稳稳迈进。
    乱葬岗距离刘畅洞穴不过二十多米。
    上一具小号皮鞋老六的残骸,已经变成了森森白骨。
    刘畅并没有钓到自己想要的食肉动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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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 草原顶尖狩猎高手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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