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我在东厂当缝尸人那些年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三百八十二章 吐蕃使团被灭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58小说]https://m.58books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bsp;   「也就刚分别,想不到再见时,居然……」阳九轻叹。
    禄东清雅是为了并国大业而死。
    禄东清雅死后,吐蕃的大权,应该重新落入禄东河雅的手中。
    不管在暗中是谁想要阻止并国,最终都不会成功。
    脱掉衣服,阳九点上香,开始缝禄东清雅的尸体。
    她的身上有太多伤口,绝大多数都不致命。
    凶徒这么做,可能是为了折磨禄东清雅,也可能是为了向大夏朝廷立威。
    伤口一处处被缝合,最后缝完后,阳九给她穿好衣服。
    《生死簿》也在此刻出现,开始记录禄东清雅的生平。
    作为吐蕃的长公主,禄东清雅从出生开始,就是含着金锭的。
    从小到大,禄东清雅的人生可谓是一帆风顺。
    因她相貌丑陋,故而她从不跟人争什么。
    哪怕是禄东赞普死后,吐蕃急需要有人站出来主持大局,禄东清雅也是极力推荐妹妹禄东河雅。
    事实证明,她的选择是对的,禄东河雅的确比她更适合当个统治者。
    只是后来禄东河雅变了,竟然想带吐蕃并入大夏帝国。
    禄东清雅觉得祖宗传下来的基业,不能毁在她们姐妹的手中,当机立断,推翻禄东河雅,亲自掌控吐蕃。
    然而阳九的到来,将她也变得跟禄东河雅一样,此生活着的唯一目的,就是要带领吐蕃并入大夏帝国。
    阳九离开吐蕃后,她们姐妹齐心协力,以雷霆手段镇压了那些反对者。
    然后禄东清雅亲自带领使团,前往长安接受武三月的册封。
    只要完成此事,吐蕃就会变成大夏帝国的一个省。
    本来一切都很顺利,却在距长安不到三百里的地方,他们休息时,突然杀出一群黑衣蒙面人。
    毫无防备的吐蕃使团,被杀得落花流水。
    使团的其余成员,都在瞬息间被无情斩杀。
    只有禄东清雅,被凶徒们从河里拽出来。
    因在河里冲澡,禄东清雅身上自然什么都没有。
    那群凶徒并没有摘下面巾,而是笑得极度猖狂,并对禄东清雅做出了惨无人道的事。
    事后,他们纷纷拔刀,开始对着禄东清雅
    乱砍。
    禄东清雅断气后,其中一人摘掉面巾,从怀里摸出一张灵符,嘴里念念有词。
    那张灵符勐地化作一道金芒,迅疾射进了禄东清雅的体内。
    拘鬼符?
    阳九认得出来,那人所用的灵符,正是拘鬼符。
    看着跟阳九的拘鬼符有点不大一样,使用的方法也麻烦得多。
    「刚才觉得很爽,可现在看着她的样子,我居然想吐。」
    「我也是。」
    「要不我们去那边吐会儿?」
    几个匪徒哈哈大笑。
    取下面巾的那人,微微一笑,道:「等我们攻克长安城,等候兄弟们的就是武三月了。」
    「听说武三月是天仙般的美人儿,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。」
    「我倒是听说,她跟一个缝尸人不清不楚,你觉得她能好看到哪儿去?」
    一群人聊着天,开始处理尸体。
    他们将所有尸体搬上禄东清雅的马车,塞得严严实实的,然后由带头的那人赶着马车前往长安。
    其余人则是一哄而散,不知所踪。
    那人赶车马车来到长安城外,买通例行检查的官兵,让马车自行缓缓驶入城中。
    直到有百姓发现马车里的尸体,引发了不少的骚动。
    【缝尸四百五十四具,奖励宿主忠心耿耿丹。】
    看到这奖励,阳九还是有点懵。
    可能禄东清雅的人生太过平澹,系统将禄东清雅因白纸对阳九的忠诚,当成了她原本的性情。
    那凶徒将禄东清雅的灵魂带走,不管出于什么目的,阳九都觉得应该解救回来。
    不管禄东清雅的灵魂被囚困在何处,都能依靠《生死簿》将其救回。
    在《生死簿》写下召唤的话语后,下一瞬,禄东清雅的灵魂便出现在阳九面前。
    「九爷?」禄东清雅满脸懵逼。
    她再看看自己的身体,那些伤口都已经消失了。
    当她看到躺在缝尸桌上的尸体时,就明白了一切。
    阳九叹了口气,道:「在大夏境内让你们出事,我……」
    「这不能怪九爷,只能说明并国大业,阻碍重重,有许多看不见的敌人,潜伏暗中,随时准备搞破坏。」禄东清雅到现在想的还是并国大业。
    阳九笑了笑,道:「我会帮你投胎到好人家的。」
    「多谢九爷,只可惜我根本不认识那些家伙。」禄东清雅知道若能铲除对他们动手的那伙人,未来并国时就会少很多阻碍。
    阳九道:「放心吧,那些家伙,一个都跑不掉。」
    带头的那人将马车送进长安城后,也跟着进了长安城,现在肯定还在城中,等会儿阳九便打算去抓人。
    wap.
    /25/25153/14663362

第三百八十二章 吐蕃使团被灭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